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 |
二、采购品目名称: |
三、本公告期限(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自: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|
四、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(征求意见稿)公告有异议的,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。 |
五、联系事项 |
(一)采购人: 地址: |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 |
(二)采购代理机构: 地址: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一等78号402号 |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 |
发布时间: 2024-07-04